1 | 併案辦理室內裝修概要:(一)地號:彰化縣鹿港鎮上林段445地號等5筆土地(丙棟)。 |
2 | (二)裝修位置及面積:1.地上1層面積:731.47㎡,天花板、分間牆。2.地上2層面積:663.05㎡,天花板、分間牆。3.地上3層面積:663.05㎡,天花板、分間牆。4.地上4層面積:116.09㎡,天花板。 |
3 | 開工前應向地政機關申請地界鑑定。 |
4 | 開工前需向環保局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 |
5 | 請檢附審驗機構開立之電信圖說審查收執回條憑證方得申報開工。 |
6 | 請貴公司即向管線(自來水、瓦斯、電力、電信)單位提出管線新設申請,以免遇道路因重鋪禁挖之困擾。 |
7 | 本地區已訂定高程規劃,建築時應配合道路計畫高程或已完成之公共設施現況辦理。 |
8 | 工程施工中,應善盡周遭公共設施及排水溝清潔及維護之責任。 |
9 | 請於申請使用執照時一併檢附行動不便者設施設備勘驗資料,辦理審查。 |
10 | 申請使用執照時請檢附彰濱工業區管理中心出具之查驗合格證明書。 |
11 | 消防及電力審查合格文件請依本縣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簽證作業執行要點第9點規定辦理。 |
12 | 本案申請建築物用途為廠房附屬辦公室、單身員工宿舍、員工餐廳(C1)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使用,違者依都市計畫法及建築法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 |
13 | 應於設廠完成後,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相關規定檢齊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環保機關核准文件…等書件向本府建設處申辦工廠登記。 |
14 | 103.04.22府建管字第1030125785號准予更正為「供公眾使用建築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