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原壹層樓地板面積為90.25平方公尺,變更為91.06平方公尺,增加0.81平方公尺。 |
2 | 原貳層樓地板面積為87.3平方公尺,變更為88.11平方公尺,增加0.81平方公尺。 |
3 | 原貳層陽台面積為4.85平方公尺,變更為4.56平方公尺,減少0.29平方公尺。 |
4 | 原總樓地板面積為177.55平方公尺,變更為179.17平方公尺,增加1.62平方公尺。 |
5 | 原建築面積為90.25平方公尺,變更為91.06平方公尺,增加0.81平方公尺。 |
6 | 原建蔽率為45.57%,變更為45.98%,增加0.41%。 |
7 | 原容積率為133.72%,變更為134.95%,增加1.23%。 |
8 | 原工程造價為977,000元,變更為986,000元,增加9,000元。 |
9 | 基礎、壹層、貳層及屋頂等部分梁柱結構配合調整。 |
10 | 未依定圖說施作罰款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