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開工前應逕向地政機關申請地界鑑定。 |
| 2 | 請即向管線(自來水、瓦斯、電力、電信)單位提出管線新設申請,以免遇道路因重鋪禁挖之困擾。 |
| 3 | 請檢附審驗機構開立之電信圖說審查收執回條憑證方得申報開工。 |
| 4 | 開工前需向環保局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 |
| 5 | 開工前須辦理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審查;使用執照前須辦理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竣工查驗。 |
| 6 | 建築基地內之法定空地應留設二分之一以上種植花草樹木。 |
| 7 | 請於使用執照申請時提出繳交本府公庫代收公寓大廈公共基金之證明文件。 |
| 8 | 基地內通路請於申請使用執照前依規劃形式分割地號完成。 |
| 9 | 本案為純建築行為免擬具水土保持計畫,除建築物本體外,不得施設施工便道、私設通路、興建社區排水系統、開挖擋土、圍牆基礎及其他開挖整地。 |
| 10 | 工程施工中,應善盡周遭公共設施及排水溝清潔及維護之責任。 |
| 11 | 建築時應配合道路計畫高程或已完成之公共設施現況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