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併案申請室內裝修(一)地上1層裝修分間牆樓地板面積1024.92㎡。(二)地上2層裝修分間牆樓地板面積66.9㎡。(三)地上1層裝修天花板樓地板面積616.77㎡。(四)地上2層裝修天花板樓地板面積23.76㎡。 |
| 2 | 併案申請變更(93)彰建管(使)字第0037609號使用執照,概要如列,並加註於原執照上(一) A棟地上1層隔間平面、居室用途變更。(二)其餘不變。 |
| 3 | 併案申請變更(102)府建管(使)字第0135596號使用執照,概要如列,並加註於原執照上(一)A棟地上1層隔間平面、居室用途變更。(二)A棟地上2層樓地板面積291.2㎡,拆除後為199.49㎡。(三)總樓地板面積2886.48㎡。(四)其餘不變。 |
| 4 | 依經濟部工業局彰濱工業區服務中心112年月日彰濱工字第1120號函之說明三略以:「有關綠地植栽及大門出入口為配合植栽尚未完成復舊…惟貴公司應於切結期限112年4月30日前,依規定完成栽植、復舊及補驗程序。」,請貴公司確實辦理。 |
| 5 | 本案應定期維護無障礙設施之使用,本府並將於核發使用執照3個月內辦理巡查。 |
| 6 | 本案申請建築物用途為廠房(C2)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使用,違者依區域計畫法及建築法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