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本案申請部分使用執照(建造執照字號:本府(102)府建管(建)字第0184264號),本次申請部分為【A棟地上001層】樓地板面積22751.81㎡、【A棟地上002層】樓地板面積773.22㎡、【A棟地上003層】樓地板面積1916.31㎡、【A棟突出物001層】樓地板面積1118.9㎡、【A棟突出物002層】樓地板面積92.18㎡、【D棟地上001層】樓地板面積2318.54㎡、【F棟地上001層】樓地板面積214.27㎡、【H棟地上001層】樓地板面積11.43㎡,並加註於原建造執照上。 |
| 2 | 前揭建造執照尚有:G棟地上001層鋼骨造工廠建築物未領得使用執照。 |
| 3 |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七條規定,營建工程類別、施工面積、施工工期或工程合約書經費等涉及計算空氣汙染防制費之資料異動,營建業主應於使用執照或工程驗收前,檢具相關文件,向環保單位申報調整其應繳納費用數額。本案空污費申報應於建築物全部完工後一併辦理。 |
| 4 | 本案室外停車空間,因G棟尚未完工,應於請領使用執照時一併查驗。 |
| 5 | 基地綠地植栽查驗事宜應於G棟完竣後再一併向經濟部工業局彰濱工業區服務中心辦理「景觀查驗證明」。 |
| 6 | 104.11.12府建管字第1040389315號准予更正A棟地上1層面積「22753.16㎡」;A棟地上2層面積「801.06㎡」;A棟突出物1層面積「1121.77㎡」;總樓地板面積「29228.72㎡」;建築面積「25339.05㎡」;容積率「36.84%」;工程造價「167169950元」;建築地點門牌「彰化縣線西鄉溝內村11鄰彰濱西二路85號」。 |
| 7 | 107.05.15府建管字第1070064932號准予加註變更使用:(一)地點:彰化縣線西鄉溝內村11鄰彰濱西二路85號。(二)使用執照號碼:103府建管(使)字第272477號使用執照。1.變更概要:(一)D棟水箱及F棟雨遮立面變更。(二)其餘不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