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圍牆,長度35.1m,高度2.35m,造價:105300元 |
2 | 本案依「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規定項目審查及簽證項目抽查作業要點」辦理。 |
3 | 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設計圖說須經本府水利局審查合格後始得申報開工,施工完竣須經本府水利局審查合格後始申領使用執照。 |
4 | 六層以上或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於申報開工時應檢附由電氣設備專業技師辦理並加蓋電力事業單位審訖之電力設備圖說及專業技師簽署及加蓋執業圖記之簽證報告。 |
5 | 消防設備圖說應經消防單位審查合格併發給核准文件後始得申報開工。 |
6 | 六層以上或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於申報開工時應檢附由電信設備專業技師辦理電信設備圖說及專業技師簽署及加蓋執業圖記之簽證報告。 |
7 | 本案設置之避雷設備,於申報開工時應委託電機技師設計並檢具設備圖說送本府建設局備查.建築物竣工時,應檢附上開電機技師檢查該設備合格證明文件一併申請使用執照。 |
8 | 本案為供公眾使用建築物。 |
9 | 本案為綠建築案件。﹝□建築節約能源□綠建材﹞ |
10 | 本案為應設行動不便設施之建築物。 |
11 | 本案列入指定抽查案件。 |
12 | 本案為建築師公會協檢(圖袋彌封)案件。 |
13 | 本案有剩餘土石方2277.67噸應依「高雄縣營建剩餘土石方及混合物處理自治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 |
14 | 本案原有房屋應於開工前自行拆除完竣始得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