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A27戶圍牆長度原27.03m;變更為26.55m,增減值為:-0.48m。 |
2 | A27戶原圍牆造價為:30,368元;變更後為:30,000元,增減值:-368元。 |
3 | A27戶原總工程造價為:992,718元;變更後總工程造價為:992,350元,增減值:-368元。 |
4 | 建築執照書類係轉載申請人輸入資料,請自行負責校對書圖一致,如有錯誤須依規定辦理變更設計。且電子簽章檔案由建築師簽證(或起造人)負責其內容與出圖一致無誤。 |
5 | 本案為開業建築師設計簽證案件,依內政部訂頒「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規定項目審查及簽證項目抽查作業要點」辦理。 |
6 | 依據本府發布之「屏東縣建築案件違反行政裁罰基準」第三點規定之處以新台幣 3000 元罰鍰。
(違反建築法第39條,依同法第87條第1項第1 款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