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建築執照書類係轉載申請人輸入資料,請自行負責校對書圖一致,如有錯誤須依規定辦理變更設計。且電子簽章檔案由建築師簽證(或起造人)負責其內容與出圖一致無誤。 |
2 | 本案為開業建築師設計簽證案件,依內政部訂頒「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規定項目審查及簽證項目抽查作業要點」辦理。 |
3 | 電信設備圖說,請逕向審驗機構申請審查。 |
4 | 本案為公共建築物應檢討建築技術規則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 |
5 | 本案列入指定抽查案件。(▓自行指定抽查。) |
6 | 本案▓屬山坡地(經會辦本府水利處認定▓應水保) |
7 | 山坡地核准水保計畫申請建築許可案件,水土保持義務人應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開發或利用許可之日起一年內,檢附「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第22條規定文件,向主管機關申領核發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後,始得施工。 |
8 | 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於申報開工時檢附由消防單位審查(消防設備圖說)合格發給核准文件。 |
9 | 供公眾使用建築物,變更設計如涉消防設備變更者,申請使用執照應檢附消防變更核可文件。 |
10 | 六層以上或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於申報開工時檢附由電氣設備專業技師辦理並加蓋電力事業單位審訖之電力設備圖說及專業技師簽署及加蓋執業圖記之簽證報告。 |
11 | 本案位於自來水法所劃定之水質水量保護區範圍。 |
12 | 本案係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案件,應依核准事業計畫內容辦理(使用執照一併加註)。 |
13 | 本案檢討綠建築基準。(▓基地綠化▓節能▓綠建材) |
14 | 本案先行動工已興建完成,惟依據109.01.21屏府城管字第10886970100號函,准予免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