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建築面積、壹層樓地板面積、貳層樓地板面積,皆減少。 |
2 | 總樓地板面積變更前1325.42㎡,變更後1171.14㎡減少154.28㎡。 |
3 | 總工程造價變更前6,646,644元,變更後5,875,244元減少771,400元。 |
4 | 建蔽率減少。 |
5 | 容積率減少。 |
6 | 貳層及屋頂壹層樓層高度減少。 |
7 | 結構變更。 |
8 | 其餘不變。 |
9 | 建築執照書類係轉載申請人輸入資料,請自行負責校對書圖一致,如有錯誤須依規定辦理變更設計。且電子簽章檔案由建築師簽證(或起造人)負責其內容與出圖一致無誤。 |
10 | 本案為開業建築師設計簽證案件,依內政部訂頒「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規定項目審查及簽證項目抽查作業要點」辦理。 |
11 | 電信設備圖說,請逕向審驗機構申請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