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結構計算程式:ETABS Version6.** |
2 | 併案辦理拆除執照 |
3 | 本案依第四作戰區指揮部107年06月27日陸八軍作字第1070007090號函所示:經查案址坐落於屏東縣枋寮鄉玉泉村管制區(佳冬炸射靶場)限建範圍內,可建絕對高度30M本案建物總高度12.65M,符合限建高度範圍。 |
4 | 建築執照書類係轉載申請人輸入資料,請自行負責校對書圖一致,如有錯誤須依規定辦理變更設計。且電子簽章檔案由建築師簽證(或起造人)負責其內容與出圖一致無誤。 |
5 | 本案為開業建築師設計簽證案件,依內政部訂頒「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規定項目審查及簽證項目抽查作業要點」辦理。 |
6 | 電信設備圖說,請逕向審驗機構申請審查。 |
7 | 本案為公共建築物應檢討建築技術規則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 |
8 | 本案列入指定抽查案件。(▓自行指定抽查。) |
9 | 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於申報開工時檢附由消防單位審查(消防設備圖說)合格發給核准文件。 |
10 | 六層以上或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於申報開工時檢附由電氣設備專業技師辦理並加蓋電力事業單位審訖之電力設備圖說及專業技師簽署及加蓋執業圖記之簽證報告。 |
11 | 拆除營建混合物(詳核准圖明細) 2179.43 ▓m3,請依「屏東縣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規定辦理。 |
12 | 本案係拆除執照( ▓併同)建照申請案件,於原領72屏建市使佳字第098號使用執照(▓註銷)。(▓於申請使用執照時一併驗收。) |
13 | 本案檢討綠建築基準。(▓基地綠化▓基地保水▓節能▓綠建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