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基地調整,原地號762號1筆變更為762-6號等1筆。 |
2 | 原核准基地面積95.88㎡變更為96.0㎡增加0.12㎡。 |
3 | 原核准法定空地面積38.35㎡變更為38.4㎡增加0.05㎡。 |
4 | 原核准建蔽率59.32%變更為59.25%減少0.07%。 |
5 | 原核准容積率175.8%變更為175.58%減少0.22%。 |
6 | 建築物位置往後移38cm |
7 | 其餘不變。 |
8 | 備註說明:主建築物造價955,150元+雜項工作物造價36,900元=總工程造價992,050元 |
9 | 建築執照書類係轉載申請人輸入資料,請自行負責校對書圖一致,如有錯誤須依規定辦理變更設計。且電子簽章檔案由建築師簽證(或起造人)負責其內容與出圖一致無誤。 |
10 | 本案依內政部訂頒「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規定項目審查及簽證項目抽查作業要點」辦理。 |
11 | 依據本府發布之「屏東縣建築案件違反行政裁罰基準」第三點規定之處以新台幣 3000 元罰鍰。(違反建築法第 條第 項,依同法第 條第 項第 款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