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原核准總樓地板面積為521.63㎡變更後為493.29㎡,減少28.34㎡;原核准總容積樓地板面積為580.57㎡變更後為504.9㎡,減少75.67㎡;原核准工程造價為3,240,982元,變更後為3,052,772元,減少188,210元 |
2 | 面積計算表併同修正。 |
3 | 原建築面積150㎡,變更為132.22㎡ |
4 | 原設計建蔽率3.72%,變更為3.28% |
5 | 原簷高10.35m,變更為9.9m |
6 | 原3樓夾層取消 |
7 | 因部分牆尺寸變更,各層平面調整,各向立面、橫剖縱剖、汙水處理設施,配合調整。 |
8 | 結構圖,因平面圖調整,部分柱位移,部分梁尺寸變更,配合調整。 |
9 | 餘同原核准 |
10 | 本案依107年11月13日,府建管字第1070198633號,建照執照案件抽查會議紀錄辦理。 |
11 | 原建照第三層夾層面積誤繕為29.7㎡,更正為2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