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本案戶別為B5,共1戶。 |
2 | 本案結構程式計算採用ETABSV9.**。核備字號:台九十內營字第9082175號。 |
3 | 本案設置6人份汙水處理設施一座。 |
4 | 本案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法規定,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
5 | 本案大潭段精忠小段671-2地號,謄本面積為452㎡,供私設通路及排水設施通行使用,不計入基地面積。 |
6 | 非公眾使用建築物,有關消防安全設備請依消防法相關規定辦理。 |
7 | 變更項目: |
8 | 原貳層陽台面積為7.97㎡,變更為7.91㎡,減少0.06㎡。 |
9 | 增加申請屋突壹層,樓地板面積為5.79㎡,樓高為3m。 |
10 | 原總樓地板面積為141.09㎡,變更為146.88㎡,增加5.79㎡;原總陽台面積為14.62㎡,變更為14.56㎡,減少0.06㎡。 |
11 | 建築物主體工程造價原為810,000元,變更為839,000元,增加29,000元;總工程造價原為830,000元,變更為859,000元,增加29,000元。 |
12 | 原建築物高度為9.7M,變更為9.8M,增加0.1M;原簷高為9.55M,變更為9.65M,增加0.1M。 |
13 | 平面、立面、剖面、門窗、結構配合調整,其餘同原核准。 |
14 | 工程進度:已申報開工,工程進度為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