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面積計算表建築面積、法定空地誤植更正為267.29㎡,減少0.02㎡,圍牆長度原為5.37M,變更為8.37M,增加3.0M,工程造價原為6252000元,變更為6255000元,增加3000元. |
2 | 平面圖內部材質,窗型修改、立面圖外觀窗型修改及門窗圖略改,並附竣工圖 |
3 | 為避免影響救災,凡停車空間違反用途使用,將優先拆除。 |
4 | 住宅所有權人應依消防法第6條第5項規定設置及維護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逕自向消防機關辦理取得核準證明,至安裝位置、方式及種類,請依住宅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規定。 |
5 | 依建築法第34條規定,本府審查規定項目,其餘項目由建築師或建築師及專業工業技師簽證負責。 |
6 | 申請更正 ─ 文號:1112601994 收文日期:1110223 更正概要:因起造人之一「呂宜蓁」出生年月日筆誤,更正為「民國68年4月30日」,其餘不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