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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
台北市使用執照 : 096使字第0020號
簡介 :
台北市使用執照 : 096使字第0020號,基地面積 : 345.07㎡,建築面積 : 154.76㎡,發照日期 : 0960115,建照所在門牌地址 : 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七段108號等12筆門牌地址,建照所在地號 : 臺北市士林區天山段一小段0516-0002地號等6筆土地
🖇目錄
●
使用執照詳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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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地址門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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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段地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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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層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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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執照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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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案地圖
使用執照
使用執照號碼
096使字第0020號
設計人
許世偉
設計人事務所
許世偉建築師事務所
監造人事務所
許世偉建築師事務所
承造人營造廠
禾進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基地概要
使用分區
住3
基地面積
345.07㎡
建物概要
建築面積
154.76㎡
建築物高度
16.54M
地下避難面積
㎡
法定空地面積
189.14㎡
建造類別
新建
構造種類
RC造(供公眾使用建築物)
停車空間
設置類別:平面,車位分類:汽車,檢討類別:法定,室外,地上,輛數:1,面積:15㎡設置類別:平面,車位分類:機車,檢討類別:法定,室外,地上,輛數:13,面積:25.74㎡設置類別:機械,車位分類:汽車,檢討類別:法定,室內,地下,輛數:5,面積:45㎡
發照日期
0960115
實際開工日期
0940221
竣工日期
0950710
建築門牌
1
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七段108號
2
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七段108號
3
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七段108號 B1樓
4
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七段108號 B1樓
5
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七段110號
6
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七段110號 2樓
7
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七段110號 3樓
8
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七段110-1號 2樓
9
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七段110-1號 3樓
10
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七段110-1號 4樓
11
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七段110號 4樓
12
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七段110-1號
地段地號資料
序號
地段地號
1
臺北市士林區天山段一小段0516-0002
2
臺北市士林區天山段一小段0517-0000
3
臺北市士林區天山段一小段0518-0000
4
臺北市士林區天山段一小段0518-0002
5
臺北市士林區天山段一小段0518-0003
6
臺北市士林區天山段一小段0721-0000
樓層概要資料
1
樓層別
地下1樓
樓層高度
4.14m
樓層面積
288.68㎡
樓層用途
停車空間、機房137.16平方公尺、一般零售業甲組151.52平方公尺(G3)
2
樓層別
地上1樓
樓層高度
4.2m
樓層面積
154.65㎡
樓層用途
一般零售業甲組(G3)110.69平方公尺、樓電梯間23.65平方公尺、汽車昇降機20.31平方公尺
3
樓層別
地上2樓
樓層高度
3.6m
樓層面積
154.65㎡
樓層用途
寄宿住宅(H1)
4
樓層別
地上3樓
樓層高度
3.6m
樓層面積
154.65㎡
樓層用途
寄宿住宅(H1)
5
樓層別
地上4樓
樓層高度
3.6m
樓層面積
154.65㎡
樓層用途
寄宿住宅(H1)
6
樓層別
突出物1樓
樓層高度
2.78m
樓層面積
19.34㎡
樓層用途
樓梯間
7
樓層別
突出物2樓
樓層高度
2.6m
樓層面積
19.34㎡
樓層用途
機房
8
樓層別
突出物3樓
樓層高度
2.65m
樓層面積
19.34㎡
樓層用途
水箱
備註資料
1
本案起造人已出具依公寓大廈管理辦法規定提列公寓大廈管理基金之開戶資料影本(於台北富邦銀行公庫部提列公寓大廈管理基金129,350元),俟大廈管理委員會成立時本基金應予以移交管理。
2
起造人應於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向本局申請撥付公共基金時,一律將陽台禁止加窗或加設鐵窗等規定納入成為正式規約內容,並向本府完成報備程序,並應於產權移轉及房屋銷售時列入交代。
3
使用執照核發後二年內,持續加強巡查及不定期檢查,如發現地面層以上(含地面層)之室內停車空間涉有違規室內裝修行為,將依法查處。
4
本案由建築師簽證,非屬技術規則第十章應設置無障礙設施及設備之公共建築物。
5
本案未包含室內裝修,日後室內裝修仍應依建築法及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營業場所需領得營利事業登記及依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辦理後始得營業。
6
用戶排水設備之管理維護由水道用戶自行負責。
7
未接入公共污水下水道用戶,俟本市公共污水管線到達後,須依相關規定配合辦理接入。
8
本建築未經本市建造執照特殊結構委託審查單位鑑定,擅自違建夾層一經檢舉查報即以新違建認定,即報即拆,不因使用材質而視為室內裝修,除應無條件接受拆除,並須負擔拆除費用。
9
非屬住宅、集合住宅等類似用途建築物樓層高度超過3.6公尺時,不得變更為『集合住宅』用途使用,並應於產權移轉及房屋銷售時列入交代。
10
基地內排水溝應維持暢通,不得堵塞。
11
本案經本府畸零地調處委員會第9302(218)次全體委員大會決議准申請地單獨建築。
建案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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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fl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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