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用戶排水設備之管理維護由水道用戶自行負責。 |
2 | 未接入公共污水下水道用戶,俟本市公共污水管線到達後,須依相關規定配合辦理接入。 |
3 | 請於卅日內向稅捐稽徵處申報房屋現值及使用情形,如為合法登記之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請一併申請減半課徵房屋稅;起造人如因買賣、交換、贈與而取得使用執照者,請於核發日起六十日內向稅捐稽徵處申報契稅,以免逾期受罰。 |
4 | 基地內排水溝應維持暢通,不得堵塞。 |
5 | 本案未包含室內裝修,日後室內裝修仍應依建築法及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營業場所需領得營利事業登記及依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辦理後始得營業。 |
6 | 其他事項: |
7 | 1.適用都市設計審議範圍,經本府都市發展局92.4.4府都三字第09202934300號函完成都市設計審議程序。 |
8 | 2.基地坐落公共設施用地,為求用地之完整,有關未取得納入基地之土地(士林區福林段二小段328.330之1,364,364之1地號等4筆)仍請儘速取得。 |
9 | 3.本案有關公共藝術延後設置乙節,以後審議及確實施作等事宜,依本府文化局91.5.9北市文化四字第09130527700號函,請逕向文化局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