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原4、12、12-1地號三筆合併為4地號一筆,合併後基地面積不變,惟原設計基地面積筆誤更正為4327.06㎡,法定空地面積一併更正。 |
2 | 開放空間面積及各層樓地板面積變更。 |
3 | 基準容積樓地板面積更正增加。 |
4 | 總樓地板面積及總工程造價增加(+41,536元)。 |
5 | 建築面積及建蔽率增加。 |
6 | 原設計之容積率筆誤更正為299.99%,容積率變更後減少。 |
7 | 機車位置調整,廢棄土及廢棄物數量變更。 |
8 | 建築物節約能源及綠建材計算報告書變更。 |
9 | 增設BF-R1F梯廳,排煙室室內及天花板之室內裝修。 |
10 | 起造人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變更為陳昭義。 |
11 | 隔間、立面及結構變更。 |
12 | 其他不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