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原門牌藍昌路318號、藍昌路316號、藍昌路320號、德民路820巷9號2樓、德民路820巷9號3樓5戶合併為(1+V+2+3)S2戶門牌為藍昌路318號壹戶。 |
2 | 應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定期委託專業機構或人員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 |
3 | 合併後地上001層(1+V+2+3)S2戶原店舖(G-3)變更為銀行(G-1)248.22平方公尺。 |
4 | 本案併(101)高市工室內裝修字第0138號執照申請。 |
5 | 合併後地上001層夾層(1+V+2+3)S2戶原集合住宅用途不變面積為93.77平方公尺。 |
6 | 合併後地上002層(1+V+2+3)S2戶原集合住宅用途不變面積為174.14平方公尺。 |
7 | 合併後地上003層(1+V+2+3)S2戶原集合住宅用途不變面積為93.57平方公尺、樓梯間面積為4.88平方公尺。 |
8 | 室內樓梯拆除.樓板補平.結構變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