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原3至6層陽台面積各為79.2㎡,變更各為79.7㎡,各增加0.5㎡。 |
| 2 | 原7至13層陽台面積各為62.87㎡,變更各為63.37㎡,各增加0.5㎡。 |
| 3 | 原14層陽台面積為29.78㎡,變更為30.28㎡,增加0.5㎡。 |
| 4 | 原挖方為28520.52立方公尺,造價為3,422,463元,變更為28539.61立方公尺,造價為3,424,753元,增加2,290元。 |
| 5 | 原工程造價筆誤為201,752,463元,更正為202,299,011元,變更為202,301,301元,增加2,290元。 |
| 6 | 原建築面積1053.56㎡,變更為1095.59㎡,增加42.03㎡。 |
| 7 | 原建蔽率45.33%,變更為47.14%,增加1.81%。 |
| 8 | 原設計容積率199.81%,變更為199.97%,增加0.16%。 |
| 9 | 原法定防空避難室面積1053.56㎡,變更為1095.59㎡,增加42.03㎡。 |
| 10 | 原為實施都市計畫地區建築基地綜合設計之開放空間獎勵案件,開放空間獎勵面積:1106.35㎡,增加容積47.61%。 |
| 11 | 變更為實施都市計畫地區建築基地綜合設計之開放空間獎勵案件,開放空間獎勵面積:1102.65㎡,增加容積47.45%。 |
| 12 | 原實際設計容積率a=359.78%,開放空間容積率a1=47.61%,公共服務空間容積率A2=12.36%,停車獎勵容積率a3=40%,容積移轉容積率a6=60%,A-a1-a2-a3-a6=359.78%-47.61%-12.36%-40%-60%=199.81%≦200%....OK |
| 13 | 變更為實際設計容積率a=359.78%,開放空間容積率a1=47.45%,公共服務空間容積率A2=12.36%,停車獎勵容積率a3=40%,容積移轉容積率a6=60%,A-a1-a2-a3-a6=359.78%-47.45%-12.36%-40%-60%=199.97%≦200%....OK |
| 14 | 本案變更設計已檢附配筋圖說。(取消備註事項第18條:建照未檢附配筋圖說,應於申報開工及使照時檢附(加註建照) |
| 15 | 平面變更,立面變更,結構變更。 |
| 16 | 本案係建造執照預審核准案件,更正備查(三)核准函:中華民國103年1月9日府工建字第1030007958號, |
| 17 | 原建築物防火及防火避難設施適用筆誤為101年5月11日發布建築技術規則版本更正為101年12月25日發布建築技術規則版本 |
| 18 | 其餘不變同原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