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本案為RC造,地上11層,地下2層結構基礎設計。 |
| 2 | 本案室內裝修併案辦理。 |
| 3 | 建築指示線依據新竹縣中華民國100年08月16日府工建字第1000161462號函,得免申請指定建築線。 |
| 4 | 本案G3店鋪(<500㎡)面積:142.37㎡ |
| 5 | 停車位設置:法定汽車停車42輛(含無障礙汽車1輛、來賓車位2輛),獎勵來賓車位4輛,共計46輛。自設機車位40輛(含無障礙機車1輛)。 |
| 6 | 本案經新竹縣政府113年9月25日府產都字第1130045589號函准予容積移轉,容積移轉面積:815.30㎡(40%)。 |
| 7 | 本案都市計畫審議,業經113年3月7日「新竹縣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第654次會議審議通過,於113年7月15日,府產都字第1135202472號核准。 |
| 8 | 設計容積率149.98%,大街廓開發獎勵7%,來賓車位獎勵4.42%,其它(容積移轉)40%,合計實設容積率227.10%。 |
| 9 | 本案落實「光纖入戶」政策,依電信管理法49條、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第9條第3款規定辦理。 |
| 10 | 本案分間牆及分戶牆隔音構造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46-2條及第46-4條第1項第1款規定辦理。 |
| 11 | 本案樓板衝擊音隔音構造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46-6條第1項第1款、第46-7條第1項第1款規定辦理。 |
| 12 | 本案依據「湖口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王爺壟地區(97.03.31)」檢討,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