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本案第4次變更使用併案辦理室內裝修。 |
2 | 第2次變更使照號碼:(89)工建變使字第316號(延平路二段95之4、之5等二戶,1~3樓變更為托兒所)。 |
3 | 變更使用地址:新竹市延平路二段95之4號(D棟)。 |
4 | 本案原地上第1層用途店舖面積242.35㎡(3層建築),部份店舖後經(89)工建變使字第316號變更使照,變更用途為托兒所,本次將部分托兒所變更用途為補習班面積48㎡。 |
5 | 本案原地上第2層用途住宅面積248.59㎡(3層建築),部份住宅後經(89)工建變使字第316號變更使照,變更用途為托兒所,本次將部分托兒所變更用途為補習班面積49.25㎡。 |
6 | 本案原地上第3層用途住宅面積262.24㎡(3層建築),部份住宅後經(89)工建變使字第316號變更使照,變更用途為托兒所,本次將部分托兒所變更用途為補習班面積49.25㎡。 |
7 | 地上3層至屋突物1層正立面外牆變更,地上1層至屋突物1層背立面外牆變更。 |
8 | 直通樓梯變更為安全梯。 |
9 | 原基地地號為虎子山段500、501-3、501地號等3筆,經地政事務所重測改編為虎林段395、396、397、398、399、400地號等6筆。 |
10 | 設計人:蔡兆熊建築師事務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