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88.04.26第三次變更使用:(88)工建變使字第202號 |
2 | 93.12.29第四次變更使用:(93)府工使變使字第060號 |
3 | 變更使用申請人:旭嘉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陳德倫 |
4 | 變更使用申請地址:新竹市經國路二段111號三、四樓。 |
5 | 原三層用途為商場(559.66㎡);此次變更為集合住宅(507.66㎡),辦公室(52㎡)。 |
6 | 原四層用途為商場(559.66㎡);此次變更為集合住宅(507.66㎡),辦公室(52㎡)。 |
7 | 變更使用設計人:詹政達建築師事務所 併案辦理室內裝修。 |
8 | 併案辦理戶數合併:原第三層原為25戶,合併為1戶再變更為19戶; |
9 | 原第四層原25戶合併為1戶再變更為19戶,變更後層棟戶數如下: |
10 | 1棟地上12層地下3層263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