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請確實按照核准圖樣施工,動工前應報請地政機關派員鑑定基地界線切勿越界建築,並依法申報開工後始得施工。 |
2 | 申報開工時應檢附消防、電力、電信、自來水等設備審查合格文件。 |
3 | 請於開工前向環保局繳交空氣汙染防制費,並申請營建工地汙染防治計畫書及事業廢棄物處理計畫審查核准。若屬環評之開發行為或空氣汙防治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事業,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汙染削減計畫核准,並據以實施。 |
4 | 另本案如有廢棄物處理,請於申請使用執照時檢附事業廢棄物處理紀錄文件。 |
5 | 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應檢具計畫書送本府核備後並依計畫執行。 |
6 | 一層頂樓版搗注混凝土三天前應報本府備案以便派員查驗,除一層頂由監造建築師及專任工程人員辦理,本府並得隨時派員抽查。 |
7 | 本府派員現場勘驗時,專任工程人員應在現場說明,並於相關文件上簽名或蓋章,未依規定辦理者,本府得不予勘驗。 |
8 | 請使用符合環保標準之污水處理設備,並建議使用省水式衛生設備,以利節水。 |
9 | 本案結構由王瑋傑技師簽證。 |
10 | 涉及室內裝修部分應另案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