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本案原基地使用地號374部分土地;面積377.05㎡,辦理變更基地調整分割為4筆土地;面積共380㎡。 |
| 2 | 本案原基地使用地號374部分土地;面積377.05㎡,辦理變更基地調整分割為4筆土地;面積共380㎡。 |
| 3 | 本案原基地使用地號374部分土地;面積377.05㎡,辦理變更基地調整分割為4筆土地;面積共380㎡。 |
| 4 | 本案原基地使用地號374部分土地;面積377.05㎡,辦理變更基地調整分割為4筆土地;面積共380㎡。 |
| 5 | 調整後,B1-B5戶建蔽率變更為47.11%,容積率變更為140.71%;法定空地變更為190㎡;地號變更為374、374-2、374-3、374-4等4筆地號。 |
| 6 | 調整後,B1-B5戶建蔽率變更為47.11%,容積率變更為140.71%;法定空地變更為190㎡;地號變更為374、374-2、374-3、374-4等4筆地號。 |
| 7 | 調整後,B1-B5戶建蔽率變更為47.11%,容積率變更為140.71%;法定空地變更為190㎡;地號變更為374、374-2、374-3、374-4等4筆地號。 |
| 8 | 調整後,B1-B5戶建蔽率變更為47.11%,容積率變更為140.71%;法定空地變更為190㎡;地號變更為374、374-2、374-3、374-4等4筆地號。 |
| 9 | 原使用執照樓層附表一層登記門廊更正為外廊。 |
| 10 | 原使用執照樓層附表一層登記門廊更正為外廊。 |
| 11 | 原使用執照樓層附表一層登記門廊更正為外廊。 |
| 12 | 原使用執照樓層附表一層登記門廊更正為外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