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本執照:面積以㎡為單位, 高度以M為單位。 |
2 | 本案係屬自動倉儲(編號30)壹層基礎,消防水箱設備室(編號31)參層基礎。 |
3 | 本案結構程式採用CSI-ETABSV9.7程式SAP-2000V15結構由黃武龍設計簽證。 |
4 | 本案係屬自動倉儲(編號30)簷高33.06m,建築物高度34.6m,消防水箱設備室(編號31)簷高9.15m,建築物高度9.3m。 |
5 | 本案係屬供公眾使用建築物。 |
6 | 本案係屬行動不便設施案件。 |
7 | 原建築面積36764.925m2,本次增建5463.4m2,合計42228.325m2。 |
8 | 原建蔽率22.94%,本次增建3.41%,合計26.35%。 |
9 | 原容積率29.64%,本次增建3.38%,合計33.02%。 |
10 | 原總樓地版面積:49596.476m2,本次增建5561.2m2,合計55157.676m2。 |
11 | 原有停車空間313輛,本次新增17輛,共計330輛. |
12 | FRP消防水箱雜項工作物工程造價188000元 |
13 | 工程造價:5,000元*5561.2(建築物)+188000(雜項工作物)=27,994,000元 |
14 | 本案係屬由新粉倉庫(編號28,108栗商建頭建字第00116號)之辦理增建。 |
15 | 建築物施工至頂層查驗前應申報昇降設備開工備查。 |
16 | 本案為六層以上或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於申報開工時應檢附由電氣相關專業技師負責辦理,並簽署及加蓋職業圖記之電力設備圖說。 |
17 | 本案設置之避雷針設備,於申請開工時應委託電機技師設計並檢具圖說送本府工商發展處備查。 |
18 | 本案申報開工時應檢送消防安全設備審查合格證明及消防圖,並將消防圖乙份自行併入建照核准圖內。 |
19 | 配合本府107年1月5日府商建字第1070003935號函營建工地施工圍籬型式整體化之政策,採用鋼板出場標準色之「煤灰色」為統一圍籬之顏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