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本執照:面積以㎡為單位, 高度以M為單位。 |
2 | 本工程係建築物外殼節約能源設計案件。 |
3 | 本案係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適用建築物,申請使用執照前應先完成基金提撥;完工時應檢附成立公共基金帳戶存款證明及切結書。 |
4 | 起造人應依消防法第6條第5項規定設置及維護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其安裝位置、方式及種類,請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規定辦理。未達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5層以下住宅(公寓),於新建、增建、改建之竣工查驗前應取得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經當地消防主管機關檢查合格之證明文件。 |
5 | 本案併案解除建造執照(108)栗商建竹建字第00114號。 |
6 | 建物工程造價2,550,400元,雜項工程造價25,000元,總工程造價為2,575,4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