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
起造人 : 張O,花蓮縣使用執照 : (94)府城建使字第94C1424號,基地面積 : - ,建築面積 : - ,層棟戶數 : 地上3層 1棟 1戶,發照日期 : 094年12月05日,建照所在門牌地址 : 花蓮縣吉安鄉南昌村16鄰文化七街27號,建照所在地號 : 花蓮縣吉安鄉宜安段0197-0000地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