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本案在107年11月8日召開之「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第6次抽查作業」會議中缺失,貴府中華民國107年12月10日府建管字第1070076029號函,本所依已提送被抽查案件之補充資料規定辦理變更設計。圖A2-5,安全梯於避難層已直接通達戶外。 |
2 | 圖A1-1,地下層防空避難室、停車空間、機電設備空間容積面積檢討,新建銀行、辦公室建築面積誤植為448.69㎡實際為451.95㎡。 |
3 | 圖A1-2,突出物壹、貳層面積檢討,建築面積誤植為448.69㎡實際為451.95㎡。 |
4 | 圖A2-4,地下壹層安全梯位移,圖S1-2小梁1b1跟著位移。 |
5 | 圖A5-3與壹~伍層平面圖,廁所洗手臺窗戶原為W4變更為W4-1。 |
6 | 無障小便器原設置在貳層一般廁所變更至伍層一般廁所。 |
7 | 右側立面變更。詳A2-7伍層平面圖與A3-1右側立面圖。 |
8 | 左側立面變更。詳A2-5至A2-7平面圖與A3-2左側立面圖。 |
9 | 圖A5-2,SD1誤植(具1小時防火時效60A阻熱性)。 |
10 | 壹層結構平面WB原為40*85變更為50*85。 |
11 | 圖S2-3,變更b6、1b1a梁配筋。 |
12 | 圖S3-1,補圓柱PC1A配筋詳圖。 |
13 | 安全措施結構變更,詳圖S6-1、S6-2。 |
14 | 其餘不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