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本案係屬污水下水道系統未到達地區(已既設污水處理池完成)。 |
| 2 | 原使用執照號碼:(109)府都使字第00110號 |
| 3 | RC造、四層基礎,本次增建貳至肆層。 |
| 4 | 設計建蔽率:原有59.99%,本次增建0%,總建蔽率59.99%。 |
| 5 | 設計容積率:原有59.99%,本次增建179.34%,總容積率239.33%。 |
| 6 | 總樓地板面積:原有95.59㎡,本次增建313.87㎡,本棟樓地板面積合計409.46㎡ |
| 7 | 工程造價:原有547,000元,本次增建1,632,000元。 |
| 8 | 既有廠房1幢1棟地上一層地下0層1戶,本次增建集合住宅1幢1棟地上3層地下0層3戶。 |
| 9 | 住宅所有權人應依消防法第6條第5項規定設置及維護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至安裝位置方式及種類,請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