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已檢附彰府水石字第1080154874號剩餘土石方收容核准函 |
2 | 請即向管線(自來水、瓦斯、電力、電信)單位提出管線新設申請,以免遇道路因重鋪禁挖之困擾。 |
3 | 已檢附彰衛行字第1080020956號剩餘土石方收容核准函.公共工程 |
4 | 本地區已訂定高程規劃,建築時應配合道路計畫高程或已完成之公共設施 現況辦理。 |
5 | 請檢附審驗機構開立之電信圖說審查收執回條憑證方得申報開工。 |
6 | 開工前需向環保局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 |
7 | 開工前應向地政機關申請地界鑑定。 |
8 | 工程施工中,應善盡周遭公共設施及排水溝清潔及維護之責任。 |
9 | 請檢附消防、電力設備審查合格文件及審驗機構開立之電信圖說審查收執回條憑證方得申報開工。 |
10 | 請於請領使用執照前逕向本府建設處使用管理科提出申請行動不便者設施設備勘驗,並於申請使用執照時檢附勘驗合格之「彰化縣公共建築物行動不便者設施設備勘驗表」。 |
11 | 併案申請室內裝修,概要如列:(一)地上1層申請裝修樓地板面積為193.6㎡,其裝修位置為天花板。(二)地上2層申請裝修樓地板面積為184.89㎡,其裝修位置為天花板。 |
12 | 併案辦理拆除執照,概要如列:(一)拆除物概要:1棟地上2層1戶。(二)拆除面積:182平方公尺。(三)82彰工管(使)字第034382號使用執照,部分拆除,拆除面積45.52平方公尺。(四)83彰工管(使)字第0209071號使用執照,全部拆除,使用執照正本及其竣工圖說併案繳回作廢。 |
13 | 拆除營建廢棄物應逕至本縣環保局申報。 |
14 | 併案辦理拆除執照,拆除營建廢棄物應逕至本縣環保局申報,拆除營建剩餘土石方數量181.62立方公尺,於剩餘土石方產生前須檢附自行換算所需份數之運送憑證供本府建設處加蓋序號章。於取得合法收容處理場所出具之收容同意文後始得動工,並應於拆除完竣後檢附已申報進場之證明文件及運送憑證第四聯。 |
15 | 本案依據本府財政處107年11月9日府財開字第1070390442號函之主旨略以:「報廢縣有建築物改良物,經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技室核復以予存查」在案。 |
16 | 本案有關日間照顧中心內部設施設備,請依照社區式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表辦理。俟本案建築物竣工完成,請服務單位檢具相關資料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及許可管理辦法第6、7條申請籌設許可及設立許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