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地號變更,基地面積增加0.01㎡. |
2 | 建築面積更正,建蔽率增加0.47%,容積率增加0.47%. |
3 | 壹層樓地板面積更正. |
4 | 總樓地板面積增加0.82㎡,總工程造價增加4100元. |
5 | 剖面變更. |
6 | 其他不變. |
7 | 建築執照書類係轉載申請人輸入資料,請自行負責校對書圖一致,如有錯誤須依規定辦理變更設計。且電子簽章檔案由建築師簽證(或起造人)負責其內容與出圖一致無誤。 |
8 | 本案為開業建築師設計簽證案件,依內政部訂頒「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規定項目審查及簽證項目抽查作業要點」辦理。 |
9 | 電信設備圖說,請逕向審驗機構申請審查。 |
10 | 本案檢討綠建築基準。(□節能) |
11 | 本案面臨 8 公尺未開闢之計畫道路,申請使用執照應依『未完成道路闢建之建築基地申請建築執照出入通路之處理原則』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