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農舍及五層以下住宅(含公寓)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應於請領使用執照前取得本府消防局查核之證明文件。」 |
2 | 設計容積總樓地板面積2271.89㎡。 |
3 | 本案建築物樓板衝擊音依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第46條規定。 |
4 | 本案為新建之集合住宅,應依據建築技術規則第46條至46-7條規定檢討說明構造及位置,詳圖A9-02及A9-03。 |
5 | 私設通路核准日期110.12.08,核准文號府建管字第1100155849號 |
6 | 依本府104年12月23日召開「核發建築執照如涉及農由水利溝搭排應注意事項及流程說明」會議決議,本案基地位於非都市甲種建築用地,倘污水放流至農田水利溝,請於取得建築許可後,依水利法規定,向本府(水資處)申請搭排許可, |
7 | 續上條,並於申請使用執照時完成搭排水管線及相關設施,俾會同相關水利單位現場查驗。 |
8 | 領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110年11月19日農水宜字第1106125320號同意架設橋涵使用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