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本建物依建築技術規則第17章綠建築基準設計。(綠化、保水、綠構造、綠建材、節能) |
2 | 本建物基地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為 學校用地 (●實施容積管制地區 )。 |
3 | 依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本建物用途組別為: D-4 。 |
4 | 本建物有設置無障礙設施。 |
5 | 本建築物係依88.12.29日修正前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耐震設計規範與解說設計建造。(內政部89.03.03台八九內營字第8982629號函辦理) |
6 | 本建物應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之期限辦理申報。(內政部營建署92.04.16營署建管字第0920019944號函辦理) |
7 | 建築物防火及防火避難設施,適用 98 年 01月 05日發布之建築技師規則版本。 |
8 | 建築物耐震設計,適用內政部 94年12 月21 日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版本。 |
9 | 本案首次掛號日期: 98年 09月07 日(法令適用日期:98年09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