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請確實按照核准圖樣施工,動工前應報請地政機關派員鑑定基地界線切勿越界建築,並依法申報開工後始得施工。 |
| 2 | 申報開工時應檢附電信、自來水等設備審查合格文件。 |
| 3 | 請於開工前向環保局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並申請污染防治計畫審查核准。另本案如有廢棄物處理,請於申請使用執照時檢附事業廢棄物處理記錄文件。 |
| 4 | 請於開工前向環保局申請事業廢棄物處理計畫審查核准。 |
| 5 | 本案營建剩餘土石方為需土並由園區內處理,應於開工前檢具園區服務中心之核准公文。 |
| 6 | 一層頂樓版搗注混凝土三天前應報本府備案以便派員查驗,除一層頂樓版外各階段勘驗項目由監造建築師及專任工程人員辦理,本府並得隨時派員抽查。 |
| 7 | 本府派員現場勘驗時,專任工程人員應在現場說明,並於相關文件上簽名或蓋章,未依規定辦理者,本府得不予勘驗。 |
| 8 | 請使用符合環保標準之污水處理設備,並建議使用省水式衛生設備,以利節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