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原建築面積為67.07㎡,變更為65.23㎡,減少1.84㎡。 |
2 | 原法定空地為44.71㎡,變更為55.86㎡,增加11.15㎡。 |
3 | 謄本面積為143.68㎡,扣除道路退縮地面積4.04㎡,基地面積為139.64㎡。 |
4 | 建蔽率原為48.03%,變更為46.71%,減少1.32%。 |
5 | 原容積率171.31%,變更為172.44%,增加1.13%。 |
6 | 原容積樓地板面積為239.22㎡,變更為240.8㎡,增加1.58㎡。 |
7 | 原總樓地板面積為236.3㎡,變更為228.33㎡,減少7.97㎡。 |
8 | 原壹樓樓地板面積為64.17㎡,變更為62.33㎡,減少1.84㎡。 |
9 | 原貳樓樓地板面積為58.7㎡,變更為56.84㎡,減少1.86㎡。 |
10 | 原參樓樓地板面積為63.56㎡,變更為61.57㎡,減少1.99㎡。 |
11 | 原肆樓樓地板面積為49.87㎡,變更為47.59㎡,減少2.28㎡。 |
12 | 建築物主體工程造價原為1,354,000元,變更為1,312,000元,減少42,000元。 |
13 | 總工程造價原為1,357,000元,變更為1,312,000,減少45,000元。 |
14 | 原圍牆長度為3.3m,變更為0m,減少3.3m。 |
15 | 雜項工作物工程造價原為3,000元,變更為0元,減少3,000元。 |
16 | 立面.剖面.結構配合調整。 |
17 | 其餘同原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