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原因屋突一層及屋突二層各面積筆誤為119.93㎡,各更正為145.57㎡,各增加25.64㎡ |
| 2 | 因屋突一層及屋突二層各面積筆誤,原總樓地板面積19473.18㎡,更正為19524.46㎡,增加51.28㎡ |
| 3 | 因屋突一層及屋突二層各面積筆誤,原工程造價236,918,108元,更正為237,533,468元,增加615,360元。 |
| 4 | 一層C梯戶外安全梯外牆內縮25公分,D梯戶外安全梯原開口W=160公分,變更為W=120公分。 |
| 5 | 二層至十五層C梯戶外安全梯內移105公分,D梯戶外安全梯原開口W=160公分,變更為W=120公分。 |
| 6 | 平面變更,立面變更,結構變更。 |
| 7 | 本案係建造執照預審核准備查案件,核准函:中華民國101年6月5日府工建字第1010135852號。 |
| 8 | 本案係都市設計審議備查案件,核准函:中華民國101年5月28日府城景字第1010119339號。 |
| 9 | 其餘不變同原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