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建造執照資料庫
地段地籍圖地號查詢
門牌地址建號查詢
不動產買賣實價登錄查詢
建造執照使用執照查詢
執照
地址
基隆市
台北市
新北市
桃園市
新竹市
新竹縣
苗栗縣
台中市
南投縣
彰化縣
雲林縣
嘉義市
嘉義縣
台南市
高雄市
屏東縣
宜蘭縣
花蓮縣
台東縣
澎湖縣
金門縣
連江縣
首頁
>
台北市
台北市使用執照 : 096使字第0486號
簡介 :
台北市使用執照 : 096使字第0486號,基地面積 : 141㎡,建築面積 : 84.08㎡,發照日期 : 0961122,建照所在門牌地址 : 臺北市大同區赤峰街77巷18號 3樓等12筆門牌地址,建照所在地號 : 臺北市大同區圓環段一小段0145-0000地號等2筆土地
🖇目錄
●
使用執照詳細資料
●
建築地址門牌
●
地段地號
●
樓層概要
●
使用執照備註
●
建案地圖
使用執照
使用執照號碼
096使字第0486號
設計人
孫建國
設計人事務所
孫建國建築師事務所
監造人事務所
孫建國建築師事務所
承造人營造廠
集鼎營造有限公司
基地概要
使用分區
商三特[原住四]
基地面積
141㎡
建物概要
建築面積
84.08㎡
建築物高度
19.3M
地下避難面積
95.88㎡
法定空地面積
56.4㎡
建造類別
新建
構造種類
RC造(供公眾使用建築物)
停車空間
設置類別:平面,車位分類:機車,檢討類別:法定,室內,地上,輛數:9,面積:17.82㎡設置類別:機械,車位分類:汽車,檢討類別:法定,室內,地上,輛數:2,面積:24.75㎡設置類別:機械,車位分類:汽車,檢討類別:法定,室內,地下,輛數:2,面積:24.75㎡
發照日期
0961122
實際開工日期
0940222
竣工日期
0951109
建築門牌
1
臺北市大同區赤峰街77巷18號 3樓
2
臺北市大同區赤峰街77巷18號 4樓
3
臺北市大同區赤峰街77巷18號 5樓
4
臺北市大同區赤峰街77巷18號 6樓
5
臺北市大同區赤峰街77巷20號 2樓
6
臺北市大同區赤峰街77巷20號 3樓
7
臺北市大同區赤峰街77巷20號 4樓
8
臺北市大同區赤峰街77巷20號 5樓
9
臺北市大同區赤峰街77巷20號 6樓
10
臺北市大同區赤峰街77巷20號
11
臺北市大同區赤峰街77巷18號
12
臺北市大同區赤峰街77巷18號 2樓
地段地號資料
序號
地段地號
1
臺北市大同區圓環段一小段0145-0000
2
臺北市大同區圓環段一小段0148-0000
樓層概要資料
1
棟別
A
樓層別
地下1樓
樓層高度
2.85m
樓層面積
61.5㎡
樓層用途
防空避難室、停車空間
2
棟別
A
樓層別
地上1樓
樓層高度
4.2m
樓層面積
41.87㎡
樓層用途
停車空間37.87平方公尺
3
棟別
A
樓層別
地上2樓
樓層高度
3m
樓層面積
41.87㎡
樓層用途
集合住宅(H-2)
4
棟別
A
樓層別
地上3樓
樓層高度
3m
樓層面積
41.87㎡
樓層用途
集合住宅(H-2)
5
棟別
A
樓層別
地上4樓
樓層高度
3m
樓層面積
41.87㎡
樓層用途
集合住宅(H-2)
6
棟別
A
樓層別
地上5樓
樓層高度
3m
樓層面積
41.87㎡
樓層用途
集合住宅(H-2)
7
棟別
A
樓層別
地上6樓
樓層高度
3m
樓層面積
31.97㎡
樓層用途
集合住宅(H-2)
8
棟別
A
樓層別
突出物1樓
樓層高度
3m
樓層面積
14.78㎡
樓層用途
梯間、空調機房
9
棟別
A
樓層別
突出物2樓
樓層高度
2.1m
樓層面積
5.84㎡
樓層用途
梯間、電梯機房
10
棟別
B
樓層別
地下1樓
樓層高度
2.85m
樓層面積
61.5㎡
樓層用途
防空避難室、停車空間
11
棟別
B
樓層別
地上1樓
樓層高度
4.2m
樓層面積
42.21㎡
樓層用途
停車空間38.21平方公尺
12
棟別
B
樓層別
地上2樓
樓層高度
3m
樓層面積
42.21㎡
樓層用途
集合住宅(H-2)
13
棟別
B
樓層別
地上3樓
樓層高度
3m
樓層面積
42.21㎡
樓層用途
集合住宅(H-2)
14
棟別
B
樓層別
地上4樓
樓層高度
3m
樓層面積
42.21㎡
樓層用途
集合住宅(H-2)
15
棟別
B
樓層別
地上5樓
樓層高度
3m
樓層面積
42.21㎡
樓層用途
集合住宅(H-2)
16
棟別
B
樓層別
地上6樓
樓層高度
3m
樓層面積
32.41㎡
樓層用途
集合住宅(H-2)
17
棟別
B
樓層別
突出物1樓
樓層高度
3m
樓層面積
17.37㎡
樓層用途
梯間、電梯機房
18
棟別
B
樓層別
突出物2樓
樓層高度
2.1m
樓層面積
5.84㎡
樓層用途
梯間、電梯機房
備註資料
1
本案起造人已出具依公寓大廈管理辦法規定提列公寓大廈管理基金之開戶資料影本(於台北富邦銀行公庫部提列公寓大廈管理基金116,000元),俟大廈管理委員會成立時本基金應予以移交管理。
2
本大樓設有共同天線,如因本大樓之興建有礙鄰房之收視效果,應無條件同意供其轉接天線。
3
本案係依技術規則第十章應設置無障礙設施及設備之公共建築物,無障礙竣工勘檢於96年6月25日由林忠雄、林敏哲委員勘檢符合規定在案。
4
本案未包含室內裝修,日後室內裝修仍應依建築法及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營業場所需領得營利事業登記及依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辦理後始得營業。
5
用戶排水設備之管理維護由水道用戶自行負責。
6
未接入公共污水下水道用戶,俟本市公共污水管線到達後,須依相關規定配合辦理接入。
7
本案壹樓原核定室內停車空間面積76.08平方公尺,應依核定用途使用,非經辦理用途變更,不得供做其他用途之使用,並應列入產權移交及公寓大廈管理規約。
8
基地內排水溝應維持暢通,不得堵塞。
9
其他﹕
10
1.經本府畸零地調處委員會第(209)次全體委員大會決議准申請地單獨建築。
11
2.本案自費開闢面前道路及公共排水溝,已切結供公眾通行使用,俟將來政府興建公共設施需挖除重做時,不得要求補償施築經費。
建案地圖